Thursday, July 23, 2009

垃圾虫刑罚将加重 轻微行为初犯罚款增至300元

邹美琳10/02/2009

  为了进一步遏制缺乏公德心者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的恶习,政 府将从4月1日起加重对垃圾虫的刑罚,包括加重初犯者面对的销案 罚款额。
  修订后的刑罚列明,犯下乱抛垃圾但属轻微行为的初犯,销案 罚款从200元增至300元;重犯者被传控上庭时,则会面对国家环境 局主控官要求法官同时判处罚款和进行垃圾虫劳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简称CWO)。
  修订刑罚前,主控官只要求法庭谕令重犯者进行劳改,虽然法 官有权决定是否要兼判罚款。
  根据环境局提供的资料,轻微的乱抛垃圾行为指的是对环境造 成轻微影响的行为,包括丢烟蒂、火柴棒、停车固本上的小纸片以 及糖果纸等。  
  如果被稽查员抓到丢弃易造成蚊虫滋生等对公共卫生有较严重 影响的垃圾,如纸巾、香烟盒、食物残渣和汽水罐等,即使是初犯 ,也将直接被传控上庭,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元,或接受劳改,或 两者兼施。这个刑罚维持不变。
  不变的刑罚还包括:有一次案底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第三 次或多次被控的死硬派垃圾虫,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
  违例者若被判劳改,每次可被判的时间以12小时为限,每次执 行劳改不会超过3小时。
  环境及水源部长雅国博士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该部门财 政开支预算时作此宣布。环境部上一次修订刑罚是在10年前。
  雅国指出,因为环境局加强执法,被取缔的垃圾虫从2005年的 4000人,大幅度上升到去年的3万3000人,这显示垃圾虫情况仍是新 加坡面对的问题。
  他也透露,环境局计划在今年展开全新的全国清洁运动,通过 基层、学校、青少年和企业所推动及参与的活动,提醒国人爱护环 境的重要性,为迎接在2010年举办青年奥运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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