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0, 2009

'借书债'反映的是责任感的匮乏

李顺福02/04/2009

  最近,国家图书馆向70万名拖欠罚金的会员寄出"提醒信", 向他们追讨总额高达650万元的欠款。到目前为止,20多万名会员已 还清了65万余元的欠款,欠下"借书债"的尚有约50万人。
  为了改善日趋恶化的情况,图书馆宣布,从4月1日起实行新的 借阅规定,没有缴清罚金和费用者将不准再借阅图书馆的书籍和资 料。
  新借阅规定的实行可说是史无前例的,但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从这里看出,当局已被"追债"问题困扰了一段长时间。
  2007年9月,当局曾经展开类似大规模的"追讨行动",向80万 名欠款会员发了"提醒信",追讨欠款。结果,超过40%的欠款会员 从善如流,缴付了130多万元。
  虽然追讨行动获得初步成效,但仍有超过一半的欠款者选择赖 账,反映出逾期还书和拖欠罚金这两个问题的严重性。显然,新措 施的出炉是出之无奈,是被逼出来的。

竟然有70万人欠上借书债

  国家图书馆是个公共机构,设有22间分馆,分布在全国各角落 ,惠及大众。笔者大力支持图书馆的新措施,也赞同当局决定在第 二次发出"提醒信"时索取1元行政费,因为重复的提醒是浪费公款 。
  债款的平均数目,其实每人不到10元,数目不算太大。可是, 在400万总人口中,就有高达70万人欠上借书债,比例之高,不由得 让人惊叹。
  我们必须扪心自问,为什么在像我们这样教育普及的社会里, 尚有近二成的国人染上了赖账这个恶习?
  "忘记还"或者"没时间还",是许多人爱用的借口。但是, 近年来,通过科技的运用,图书馆管理层在借书和还书程序上作出 了极大的改进。
  以往,国人要成为会员,必须填写表格,领取会员卡后方可以 借书。现在,只须利用居民证,国人就可随时到图书馆或任何分馆 借书。更先进的是,靠着每本书背后的一个感应器,只要把书本丢 入任何分馆的还书槽里,还书手续就算完成。由于还书槽是设在建
筑物外边,白天黑夜甚至是公共假日都可以还书,方便极了。
  图书馆当局还因为这方面的改进而荣获国际大奖。
  《联合早报》报道中,也有人申诉以现金卡付款的管道不够便 捷。这种借口似乎太过牵强。现金卡的应用已在我国推行多年,国 人出外都会随身带上它。图书馆当局也宣布,将会在分馆内增设额 外56台电子服务站,方便会员付款。要怎样才能更方便呢?

权利与义务应有一定平衡

  深一层看,借书逾期未还的原因还有三个。第一,象征性的罚 金起不了阻遏作用。一本书逾期未还的罚款是每日一角半,单靠这 微不足道的罚金是难以奏效的。对多数人而言,这样的罚金可说是 "湿湿碎"。
  第二,当局早年的宽松惩罚措施助长了会员滥用权利的歪风。 观察到当局的宽松态度,有些会员肯定会这么盘算:既然在欠债的 情况下尚可继续借书,何必急着缴清罚金?
  会员有这样的想法,欠债款额就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俗话 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笔者以为,今天的严重欠债情况是多 年以来累积而成的恶果。会员滥用权利固然不对,当局也必须为它 以往的政策负起责任。
  第三,在这起事件里,我们清楚看到权利与义务两者的失衡。 图书馆会员只行使权利免费借书而忘记了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还书, 这种做法对其他图书馆使用者是不公平的。接到"提醒信"后仍然 拒绝缴清罚金,更是不能被接受的行为。除了是对体制的不尊重,
它展现的是责任感的匮乏。
  相对而言,拖欠"借书债"或许不算是太大的罪过,但责任感 的匮乏,反映出国人的人格瑕疵。这是个严肃的课题,必须得到正 视。如果国家图书馆能够对欠罚款不还者的剖面(profile)作出研 究和分析,或许我们能从中找出端倪,对症下药。

  作者是本地资深文化工作者




  债款的平均数目,其实每人不到10元,数目不算太大……我们 必须扪心自问,为什么在像我们这样教育普及的社会里,尚有近二 成的国人染上了赖账这个恶习?

1 comment:

lookdeepthinkhard said...

笔者是否知道图书馆只让公众通过电子付款方式缴交罚款,不能用现金。试问那些只欠几毛钱又没卡的会员怎么去还债?这又是谁的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