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09, 2009

器官捐献补偿制度须谨慎落实

社论(2009-04-09)

  原称全国肾脏基金的NKF,前天庆祝成立40周年。庆祝会上,卫生部长许文远针对推行补偿捐献器官制透露更多细节,并表示卫生部将采纳公众和议员提出的四个建议,包括为器官捐献者填补保健储蓄。他说,卫生部采纳建议,是确保肾脏移植能以崇高的道德水平进行。

  这是人体器官移植法令的修订在国会三读通过之后,卫生部第一次谈到落实补偿器官捐献制的主要原则。部长表示将用几个月时间制定指导原则,以循序渐进方式推行法令。

  显然,法令修订后推出的病人和捐献者器官配对计划、废除遗体器官捐赠的年龄限制各项,都是得到公众舆论一致支持的,只是在制定“补偿制度”方面,就需要更详尽的考虑。补偿制度将分阶段落实,先从本地病人与捐献者做起,然后循序渐进,最后才涵盖外国病人和外国捐献者。我们认为,当局采取这种渐进的做法是明智的,因为,法令修正的目的,主要就是要为国人服务。目前有许多病人都在急切地等待移植,他们肯定都希望修正法令能尽快生效与实行,希望卫生部能加紧落实的步伐。

  长期困扰着我国肾脏病人的一个难题,是等候肾脏移植的病患名单很长,因此也对洗肾服务形成了极大的需求和压力。修订法令的最大的目的,是鼓励更多人捐献器官,让病人更快找到适合的器官进行移植。不过,正如部长所指出的,现在我们虽已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但要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却并不那么容易。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有563名病人在等待肾脏移植,另有数十人等待眼角膜、肝脏和心脏移植。而在那一年,则有84肾脏病人因为年高病重不再适合动手术,或因病逝,最后离开等候名单。也就是说,许多病人是因为“等不及”肾脏的移植,肾衰竭而去世的。

  NKF洗肾病人每年增加150人,该基金会表示,即使在经济不景气的压力之下,它也继续坚决推行洗肾中心的计划。

  不过,NKF主席余福金也在前天指出,配合人体器官法令修订,NKF将协助肾脏病人补偿捐肾者,鼓励器官捐献。因为病人在得到肾脏移植之后将不必洗肾,NKF将可以免除负担这方面的津贴,并可以把这笔钱用来补偿捐肾者,以及津贴获肾病人过后购买抑制免疫系统排斥新肾的药物。

  本地的捐献肾脏难找,同时也出于一个文化问题。正如许文远前天对媒体所说,挪威只有很少的洗肾中心,因为他们一旦发现病人肾衰竭,第一步就是找家属捐赠器官,而新加坡人的做法是先找洗肾中心,再找器官捐献对象。挪威肾脏捐献率是每100万人有50起,(本地则只有约25起),而他们的的器官捐献率接近自给自足。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毋庸置疑,对付肾病最佳的做法是预防胜于治疗,而NKF的洗肾任务,也是值得进一步加强与巩固的。然而,早日完善器官捐献者补偿计划,加速器官移植过程,尽快缩短等候移植病人的名单,仍然是当务之急。
  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的研究学者莎特尔(Sally Satel),最近投函《华尔街日报》亚洲版,以《奖励器官捐赠者》为题发表的看法,可以作为他山之石。这位本身曾接受友人捐肾而得以活命的学者,上个月也曾在加拿大英文报《环球邮报》上发表另一篇文章,认为合法奖励捐赠者的做法是正确的。
  莎特尔认为,为了杜绝器官买卖的罪行,各国可以考虑进一步的做法:设立一个由第三方作为活体器官捐赠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协调员,以及规定现金以外的奖励器官捐赠方式。

  她的文章主题,则是肯定新加坡国会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法(修正)法案之举,因为这一来新加坡将同美国、英国、法国、沙地阿拉伯等20多个国家一样,允许器官捐赠者获得某种补偿。而新加坡计划把所有捐赠者和接受移植者汇集成完整的名册,确保后续行动妥善地执行,则是“青出于蓝”。尽管新加坡的做法受到肯定,我们认为,有关当局还是必须谨慎行事,征求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拟定完善的指导原则和运作系统,确保补偿捐献器官制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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