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3, 2009

少年偷母金饰还赌债 官令缓刑报告后下判

(2009-06-19)

郑靖豫 报道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少年以为赌博容易赚钱,一周内下注上千元。结果赌输了,他偷走母亲1000多元的金饰还赌债。

16岁少年陈振豪(译音,中学生)在4月20日下午2时至3时之间趁家中无人,进入母亲的卧房翻箱倒柜,偷走了七枚金戒指、200令吉(约83新元)和一台相机,总值近1430元。

他的母亲当晚发现金饰等财物不翼而飞,两天后大义灭亲,到邻里警岗举报儿子。少年因此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根据初庭法官内伯(Roy Neighbour)日前发表的判词,少年天真地以为赌博是让他赚钱的捷径,于是非法赌球。在那两个星期里,他每周下注四五次,一周赌本就高达1000元。少年声称,偿还赌债让他备受压力,在“别无选择”下唯有向母亲的财物下手。

事实上,这不是少年首次当小偷,他有两项偷窃的前科。两年前,他因两项偷窃罪名而被判缓刑监视18个月。岂料,他在完成缓刑监视才两个月就重蹈覆辙。

虽然少年不是初犯,可是法官认为他年纪尚轻,因而把改造视为主要考量。为此,法官下令当局就少年是否适合缓刑监视和进入青年改造所提呈报告。

缓刑监视官在报告中断然指出,少年不适合接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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