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种族宗教和谐 需要共同努力

17/08/2009

总理国庆群众大会演讲2 0 0 9

人们对宗教更为热衷并没有问题,因为宗教是人类社会的正面推动 力。不过,对宗教过份狂热也有可能带来偏差,在多元种族和宗教 的社会更必须小心处理。

李显龙总理指出,20年来从未根据宗教和谐法令对任何人采取行动 ,可是大家不能把种族和宗教和谐视为理所当然,要新加坡继续维 持和平与和谐,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首先,所有组织必须互相 容忍和自制。其次,宗教与政治必须分开。最后,必须为所有新加
坡人保留共同空间,这个空间是世俗和中立的,并让所有宗教团体 都感到自在和可分享的。


  基督教已在向来笃信佛教的韩国成为主要宗教,在商业和政治 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不仅总统李明博是当地基督教长老会的长老, 他的多名顾问也是基督教徒,这引起佛教徒社群关注。去年,上千 名僧人走上街头示威,抗议政府偏袒基督教,歧视佛教。
  李明博总统过后向遭激怒的佛教徒道歉,并获得佛教徒积极回 应,局势才平静下来。

不同宗教的共存

  新加坡也无法阻挡这股全球趋势,星期五的回教堂总是人山人 海;星期天的教堂和许多礼拜堂的信徒也非常多;佛教徒也积极把 触角伸向说英语的年轻一代,有的更在宣扬佛法时融入音乐;印度 教徒庆祝的宗教节日和活动也比过去来得多。
  人们对宗教更为热衷并没有问题,因为宗教是人类社会的正面 推动力,特别是在这个瞬息万变、很多事情都不确定的世界,宗教 无疑提供人们精神力量、指导、慰藉和归属感。不过,对宗教过份 狂热也有可能带来偏差,在多元种族和宗教的社会更必须小心处理 。
  伴随宗教狂热而来的是危险。首先,人们采取更强硬手法,把 自己的信仰强加于他人,最近一对夫妇就因为分发冒犯性刊物给其 他宗教信仰者而被判坐牢。
  即使不是如此极端行为也可能带来问题,例如我们不时接获投 诉,一些宗教团体在医院尝试说服那些罹患重病的病人皈依,尽管 这些病人已明确表示没有这个意愿或不想在临终前被打扰。
  其次是不容忍、不尊重他人宗教的行为,这不仅发生在不同宗 教团体之间,也在同个家庭也会发生。例如孩子选择不跟从父母的 宗教信仰,拒绝在父母的葬礼上遵循一些习俗,甚至不出席葬礼, 这是令人悲哀,也是极度不孝顺的行为。
  一些宗教团体则选择守在自己的圈子里,不与其他宗教信仰者 来往。这一方面有可能是他们只是很单纯地想留在自己的团体,另 一方面也有可能是由于他们无法容忍他人宗教信仰,例如不愿和他 人共同进餐,或不认同瑜珈和太极拳,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活动有宗
教元素。在马来西亚,瑜珈就曾引发争论,结果前首相阿都拉得出 来澄清。
  我们早在二十年前就预见这些趋势和危险。1989年,我们发表 了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国会在1990年通过宗教和谐法令。当时的 总理李光耀与几名主要部长同宗教领袖进行闭门会议,向他们解释 政府的关注,并获得他们的支持。
  我们至今仍然定期与宗教领袖会面,交换意见,并讨论如何维 持宗教和谐,我本身也曾因为一些较棘手的个案和他们会面。这些 事情没有公开,我们就凭着对宗教领袖的信任,交由他们去化解纠 纷。对此,我非常感激。

维护和谐的原则

  也正因为我们在幕后做了这么多事,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20 年来从未根据宗教和谐法令对任何人采取行动。
  可是,大家不能把我们的种族和宗教和谐视为理所当然,要新 加坡继续维持和平与和谐,我们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所有组织必须互相容忍和自制。基督教徒不能期望新加 坡会变成基督教社会,回教徒、佛教徒、印度教徒或其他团体也一 样。
  这个岛国有多个宗教共存,大家都有不同的教义和做法,某个 团体的条规不能被当成是每个人都须遵循的法律。
  例如回教徒不喝酒,可是这里并不禁酒;赌博也一样,好几个 宗教团体都不赞成,可是如果大家要一起生活,就应该采取"存己 存人"(live and let live)原则。
  其次,宗教与政治必须分开,我们不可能跟以一个宗教为主的 国家一样,就象我之前所说,我们和美国不同,我们和伊朗也不同 。
  虽然伊朗是回教国,几乎每个人都是什叶派回教徒,可是最近 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和前总统穆萨维之间仍然引发宗教斗争, 不过他们在斗争后仍能回归一家。
  可是如果事情发生在新加坡,一个团体在政治舞台上援引宗教 ,发动信徒支持他们的政党或政策,那么势必引起其他宗教团体反 击。一方若坚持他在根据神的意旨办事,另一方也会这么说,两边 互不退让的结果将造成不同教派之间的冲突。
  因此,人民行动党一直提醒它的候选人,大选期间不得发动他 们教堂、庙宇或回教堂的信徒参与助选。
  一旦当选,国会议员必须代表不同宗教的选民,而不仅是他所 属的宗教团体。
  新加坡是个世俗国家,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所委托,法律不是源 自一本圣书,而必须由国会在人民利益的基础上制定。政府必须保 持中立、公平,以及良好的道德价值观,确保所有宗教团体在不得 罪其他团体的情况下,自由地宣扬教义。
  你或许会问:这是否意味宗教团体不得对国家课题发表看法? 或者有宗教信仰者就不能参与政治?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宗教团体可以针对社会和道德课题自由发表看法,而且也已这 么做,例如综合度假胜地、人体器官移植法(HOTA)和刑事法典第 377A同性恋条文的课题。
  显然地,很多基督教徒、印度教徒、佛教徒和回教徒都参与政 治,包括进入内阁。在讨论国家课题时,他们的看法无疑会受到自 己宗教信仰的影响,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宗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
  可是,他们必须接纳其他人有不同看法,公开辩论不能从宗教 角度出发,而是秉持世俗、人民利益,及符合新加坡国情为考量。
  最后,我们必须为所有新加坡人保留共同空间,这个空间是世 俗和中立的,并让所有宗教团体都感到自在和可分享的。
  我举例,虽然大家有不同的饮食条规,例如回教徒必须吃"回 教徒可食用"(Halal)食物、印度教徒不吃牛肉、一些佛教徒则素 食,如果得硬性依据这三个条件,我们根本无法一起吃饭,因此我 们决定提供不同食物,承认我们之间的差异,却能同桌吃饭。
  我们的学校是另一个必须让各种族和宗教信仰者交流的重要共 同空间。即使是由宗教团体管理的学校,教育部也有清楚的指示, 确保各种信仰的学生都能觉得自在。
  一些人或许会问:为什么不允许教会学校在学校集会时引进祷 告仪式或圣经课?那些不想参与的原本就不应该选择教会学校,而 应到政府学校去念书,可是这样做就意味着我们的基督教徒、佛教 徒、回教徒等将就读于不同学校,我们的共同空间又因此缩小了。
  我们必须设定一些条规,确保学校是世俗的,宗教团体都能理 解和接受的。
  以圣约瑟书院为例,它是一所天主教学校,可是却有许多马来 学生,2003年的模范生正是一名马来学生——萨尔曼(Salman Mohamed Khair)。
  他告诉马来报《每日新闻》,开始时他的家人很担心他选择天 主教学校,他也感到战战兢兢,可是因为圣约瑟书院是一所好学校 ,所以他最终还是决定报读。
  他在访问中说:"现在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在这所学校念书, 虽然我在天主教环境里接受教育,宗教问题却从未困扰过我。"
  事实上,圣约瑟书院的马来学生经常穿着校服,每逢星期五到 附近的巴阿维(Baalwie)回教堂祷告,学校、回教堂、学生和我都 不觉得这有任何问题。
  工作场合也必须是令大家感觉自在的共同空间,即使员工与主 管的宗教信仰不同,他们也能获得公平待遇,不仅是政府部门或私 人企业,就连宗教团体办的社区服务机构,也经常有不同宗教信仰 的工作人员。
  无论其他国家做什么,新加坡必须继续推行这些基本原则,因 为这是我们社会的实际面貌,绝不是建立在什么抽象的政治理论或 神的启示上,这也是能让新加坡所有族群和平、和谐共处的唯一途 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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