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0, 2009

校内偷同事钱财 女教师罚款1500元

(2009-04-10)

  一名小学女教师承认在半年内,四次在教师休息室内偷走同事的钱,昨天被判罚款1500元。
  被告黄丽英(28岁,译音)承认在去年2月和8月间,在位于三巴旺一带的康培小学教师休息室内,四次偷走四名教师总共710元的现款。

  被告共面对4项偷窃控状,一旦罪成,每项可被判坐牢长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她,余项让法官下判时考虑。

  受害人包括一名男教师和三名女教师,年龄均20来岁,被偷款项介于80元和300元之间。

  案情显示,去年2月14日,一名姓李女教师将两个各装有300元和95元现款的信封放在自己办公桌的抽屉里,没有上锁。四天后,她发现300元不见了。

  李老师等到4月中,另一教师也失窃80元后才报警。同月底,另一教师被偷200元。8月初,再一名教师失窃180元。

  校方在教师休息室内安装闭路电视后,拍到被告干案的证据。

  被告过后承认一时起贪念而行窃,并把偷来的钱全数花光。

  被告没有案底。她没有聘请律师,自己写了一封求情信交给法官。她表示,已把偷来的钱全数归还,她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决心改过,希望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教育部发言人受询时说,黄丽英在前年6月被派到康培小学任教,东窗事发后已在去年9月离开。案件去年交由警方处理。随着案件已经下判,教育部将对黄丽英采取必要的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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